1.需求公告
2.采购公告
3.变更公告
4.结果公告
5.其他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后,须及时向2024年公积金贷款赋强公证服务供应商据实支付2025年1月1日至签让合同之日期间的赋强公证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