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麻城市国省干线部分路段功能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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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504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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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麻城市国省干线部分路段功能性改造工程已由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以《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230红安县王锡九至古峰岭段等51个路面改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黄交建〔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涉及木子店镇、夫子河镇、盐田河镇。 建设规模:(1)G346麻城市杨梅河村至光明水库段改造工程:项目起点桩号 K801+000,,终点桩号 K802+000,路线全长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路面宽度8米。(2)S206麻城市望花山至夫子河街道段改造工程:项目共两段,第一段起点桩号K53+000,终点桩号K55+375,第二段起点桩号K55+375,终点桩号K57+597,路线全长4.59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9(20)米,路面宽度7(18)米。(3)S241麻城市盐田河至罗田交界段改造工程:项目共两段,第一段起点桩号K20+638,终点桩号K21+717,第二段起点桩号K21+717,终点桩号K27+752,路线全长7.11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8(20)米,路面宽度7(14)米。(4)S325麻城市夫子河至新洲区交界段改造工程:项目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493,路线全长4.49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度9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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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6麻城市杨梅河村至光明水库段、S206麻城市望花山至夫子河街道段、S241麻城市盐田河至罗田交界段和S325麻城市夫子河至新洲区交界段功能性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实施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6 合同估算价:1125.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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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6(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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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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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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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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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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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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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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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的关键信息在内)。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且投标文件涉及变更前相关信息的,应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变更记录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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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企业应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国家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2021、2022及 202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新成立公司可据实发生提供报告)。 |
注:
1、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公路养护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且投标文件涉及变更前相关信息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近3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 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 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施工负责 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有)的扫描件。
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10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工程、路桥工程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