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财神水库、王母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HBFX-202504SL-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504SL-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财神水库、王母沟水库工程已由十发改审批〔2024〕312号、十发改审批〔2024〕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房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沙河乡火光村、房县青峰镇东西店村。 建设规模:财神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导流放空管、取水竖井及上坝道路等。财神水库主要任务为以村镇居民生活供水为主,兼顾生态用水等综合利用。工程规模为小(二)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等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王母沟水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担不限于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施、取水建筑物、输水管道等。王母沟水库主要任务为以村镇居民生活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生态用水等综合利用。工程规模为小(二)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等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为房县财神水库、王母沟水库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勘察或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和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5。其中: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3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根据工程批复、项目建设进度及招标人进一步要求确定。 |
||||||||||||||||||||||||||||||||||||||||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资质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水库项目设计业绩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1名,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4月28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